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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爬了文 看了一下相關的討論串 但我沒有發現跟我一樣問題(狀況)的 所以另發新文請教各位版友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成員:兒子X2(A/B) 女兒(C/D) A為長子育有一男一女 B育有一男 C結婚 D離婚 話說我爺爺奶奶名下有一間不動產 底上建物+土地所有權狀 然近年來她們因為年事已高 有了想要分配不動產的念頭 經過爺爺奶奶的討論 他們想要把房屋計成權登記於孫子名下 意即以孫代兒繼承(代位繼承) 不知道這樣行不行的通?! 如果行不通 是不是只能選擇以生前贈與的生是來做? 說白話點.....我們只是想要找到節稅的可能性 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 另外請教一下 離婚的女兒是否可分的特留分? 還有.....觀看板有的文章推知 好像遺書的財產分配是無效的 因為好像最終都會回到民法的裁判上 那到底人過世時預留遺書可以達到什麼作用? 拜託各位高手協助了..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00.78.242
yuusnow:遺書所分配的財產,再不侵害特留分的情況下有效 10/27 19:46
yuusnow:女兒不管有沒有離婚,都一樣有特留分可以分 10/27 19:47
yuusnow:代位繼承是兒子先死,所以由孫子代替他分那一份 10/27 19:48
yuusnow:不是你想的那樣用,代位繼承的條件就是第一順位的親等近者 10/27 19:49
yuusnow:先於被繼承人死亡,而由他所出之親等後者代位 10/27 19:49
yuusnow:而且女兒與兒子一樣有權利平分,在子女這部分是大家平分 10/27 19:50
yuusnow:板上的文章之所以好像遺書分配都無效,是因為都差很多 10/27 19:51
yuusnow:比如要把財產都留給兒子跟長孫,女兒不能分或只分一點 10/27 19:52
yuusnow:這樣已經違反民法的規定,當然在這部分是無效的 10/27 19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