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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關於刑法第7條之疑問 刑法第七條-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 犯前兩條以外之罪 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適用之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 不在此限 在這條法律 我對於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這句話的見解是 某項罪名只要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話 適用之 可是之前跟人家討論 他的意思是 例如說重婚罪 刑237條 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的意思是 最重能判超過三年有期徒刑的 適用之 請問一下 哪一個才是對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16.28.9
yuusnow:是最低必須在三年以上,EX:殺人罪 最低"本刑"為十年 11/01 22:46
future108:所以像舉例的重婚罪 他最輕不判刑的 就不適用囉? 11/01 22:50
depravity:妳和他都錯是要有寫X年以上有期徒刑然後那個X大於等於三 11/02 02:15
depravity:你的說法和他是一樣啊@@ 是最少要判三年不是能判三年 11/02 02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