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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版上的大家好~~ 小弟目前遇到了問題(就如標題所言)~~所以想請大家幫忙解答一下~~ 根據大法官解釋631條 監聽的權限已轉由法官核可~~ 請問...假設法官有核可檢察官監聽A案件~~ 然而監聽的過程中~~卻聽到有關B案件的內容~~ (A與B案件是完全不相關的!且B案件為輕罪) 那麼~~這份監聽的內容~~能否用來當B案件的證據呢?? 小弟本身是主張監聽不能當B案的證據~~~但不清楚有沒實務或學說上支持的論點~~ 懇請大家能幫忙給點意見 ><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8.0.22
Eventis:類推適用一目瞭然法則,就法理上而言,既然A案已有合法監聽 11/02 13:47
Eventis:票,排除其B案之監聽證據,亦無從嚇阻其下次仍就有監聽必要 11/02 13:48
Eventis:之a'案為監聽,手段無法達成保護之目的效果,自欠缺其排除之 11/02 13:48
Eventis:必要. 11/02 13:51
Eventis:刑訴上相關的條文就是137I與152;簡言之,都看(聽,聞)到了, 11/02 13:59
Eventis:讓負責刑事追訴之公務員假裝沒這回事,就發見真實的要求來 11/02 14:00
Eventis:說,怎麼都說不過去的. 11/02 14:01
Eventis:不過這段論述應該比較靠近刑事訴訟法講義(因為這個例子也 11/02 14:08
Eventis:是王老師的課堂舉例) 11/02 14:10
lighthouse:另案監聽(他案監聽)問題已有不少文章討論 雜誌找找看吧 11/02 14:12
kirilenko47:另案監聽基本的看法是區分偶然聽到另案或故意要聽另案 11/02 14:21
kirilenko47:偶然:因為違法程度低用158-4權衡。 11/02 14:21
kirilenko47:故意:排除監聽資料的證據能力 11/02 14:22
jtpvl:謝謝大家的見解~~小弟的印象中知道這個在學說上頗有爭議~~ 11/02 22:54
jtpvl:但如今自己的家人面對有可能被起訴的狀況下~~希望能多汲取大 11/02 22:57
jtpvl:家的意見~~~以期能多提出一個以利我方的論點~~><~~謝謝各位 11/02 22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