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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有違法 某韓國品牌(網路自創品牌) 台灣沒有代理 我使用對方的照片銷售 有清楚標示為:"韓國品牌XXX的同款商品" 販售商品並非仿冒品 也有使用"引用"的方式表示照片來源 請問有觸法嗎? 照片有人物,未私自編修照片,或是寫上其他文字. 請問這樣是違反: 銷像權? 著作權? 智慧財產? 麻煩專家解惑^^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目前遇到的狀況 某位專門代購韓國商品的人, 可能因為我們銷售導致他賺不了錢.. 他檢舉我同時檢舉數十位賣家 他並沒有得到韓國官網的授權..但是他認識韓國官網的人, 我已經將商品都下架了,但是還有很多人在賣? 是他們不怕死? 還是不會有事? 謝謝大家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9.28.1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