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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個朋友被電話通知請去做筆錄 原因是因為他的網站上有版權物的連結(教學光碟) 他很緊張 我一開始是覺得沒什麼好怕的,他只是提供連結 版權物並不是他重製的,而且聽說是一堆人被告 我相信他是其中情節較輕者… 第一,他網站上只有這個連結是有版權問題 所以不是所謂的連續犯或慣犯 第二,版權物並不是他上傳的 第三,網站上有侵權內容的文章已殺掉了 事實上是整個網站內容殺了 但是又看了一些國內判例又好像不是很樂觀 因為已有散布事實,又國內好像沒有像國外人權觀念較重 所以想問一下板上的專家們 在國內有類似的判例嗎? 還有我朋友做筆錄時應該怎麼說罪會比較輕? 先謝謝大家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4.11.195.229
lovewait:被連結之版權物是否有相關禁止的聲明? 基本上很不樂觀 11/05 05:09
lovewait:老老實實的講實話 是唯一的選擇.. 11/05 05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