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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況描述: 我朋友的父親過世(上個月中10月18號),目前在繼承事宜上面臨到一個狀況, 他父親在外面留下滿多的債務,像是: 跟親戚朋友借的錢,在酒店欠下的酒錢,信用卡的卡債…等等 我朋友(大學剛畢業)目前也沒有穩定收入,他的父親一直沒有盡到撫養照顧責任 也在我朋友很小時就另結家庭, 但目前住的房子是在父親名下(因為爺爺的關係,父親沒有要回,但一直想要賣掉沒賣成) 目前的狀況是如果放棄繼承就沒有居住的地方 因此目前考慮的是法定繼承,但對於未知的債務就變成是潛在不知道怎麼辦的壓力。 目前已經的債務約有100多萬,像是卡債,抵押款,跟親戚的借據都可以查得到,但對於 外面可能未知的其他債務就不知道可能還有多少。 朋友家裡目前就他最大,要擔負所有的狀況 他也沒有其他可以求助的長輩親戚可以詢問 因此對於債務償還上,有一些疑問想請教板上的大家 希望可以站在保護自己的立場上,看怎麼樣償還債務 但又不會被父親的那些豬朋狗友或其他不知名的人亂敲詐。 想問的問題: 1. 除了借據、本票外,還有哪些東西可以做為債務上的證據? 如果是朋友口頭上說我們欠他35萬 然後找了一個我們也不認識的人當證人,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也成立? 2. 父親朋友或其他人提出的紙本證據,我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確認是真實父親留下的? 3. 繼承的債務償還上,有沒有一個期限, 是繼承多久後才被告知的債務可以不用償還, 或是只要對方在未來(不管幾年)提出證據,我們都必須要償還? 4. 現在我朋友可能可以做哪些準備,為後續可能出現的債務釐清問題做預備, 像是有沒有必須留下父親的哪些文件? 5. 有哪些社會資源是像我朋友這樣沒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可以運用的? 謝謝大家,請多幫忙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63.26.167.136 ※ 編輯: cghvic 來自: 163.26.167.136 (11/05 18:49) ※ 編輯: cghvic 來自: 163.26.167.136 (11/05 18:52)
lovewait:現在應該都是採限定繼承了 你不用怕被賠到光.... 11/05 20:25
yuusnow:目前應該還是未成年才限定繼承,原PO朋友大學剛畢業 11/05 20:47
yuusnow:理論上來說應已成年,你叫你朋友去限定繼承就好啦@@ 11/05 20:48
yuusnow:像這種不清楚債務情況的,限定下去就對了 11/05 20:49
yuusnow:不需要去完全繼承阿.... 繼承又不是只有完全跟拋棄 11/05 20:50
hcya:y大您的資訊沒有更新喔..今年6/12以後繼承都採全面限定責任了 11/06 18:24
hcya:原po您可以建議您朋友依民法1156條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,法 11/06 18:35
hcya:院依1157條就會為公示催告,定期命債權人陳報債權。否則若到 11/06 18:37
hcya:時有債權人沒還到,而依1162-2II不得主張限定責任或依III要負 11/06 18:38
hcya:損害賠償責任,就糟糕了~ 11/06 18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