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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章也是我po的, 之前有人說錄影存證, 結果今天發生一件事情: 老師之前都故意讓學生登記那個有問題學生很多個x 讓他無法下課,可以減少和同學甚至別班同學接觸, 但最近由於他媽媽腳傷好了,又開始頻繁來往學校, 一天至少來四次,中午學校有營養午餐,她媽媽還是每天送吃的東西來, 結果今天他又要下樓向他媽媽拿東西(下課時間拿早餐吧), 回教室就有其他學生向老師告狀, 詳情似乎是某位學生向他吐舌頭,結果就被有問題學生打了好幾下, 因此他還手了(老師常常告誡不要和有問題學生來往), 後來有問題學生跑去向他媽媽告狀說被欺負, 今天下午警察局就打電話問老師情形了, 警察還有問有問題媽媽是否要告他, 他媽媽說要看學校處理得如何(早上有去訓導處)。 問題是這種事情學校能有怎樣的處理。 (其他在場的學生都有看到是有問題學生先打人, 但是有問題學生的習慣就是有做的事情他都會推說沒有) 我想請問這種只有小朋友看到,我想應該也驗不出傷吧= = 這樣去法庭法官會受理嗎? 因為有小朋友當人證(二年級)呀! 是怕他媽媽說是被「他們」欺負! 哀!怎麼會有這種家長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5.233.72.2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