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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母親被代銷小姐的舌燦蓮花說服,以我的名義於11/6在台中訂了間小套房, 11/7簽約,11/8告知我,因最近幾天將對保需準備文件。 但目前我的條件恐怕無法辦理貸款,且購買意願不高(不住台中), 母親冷靜下來後也想退掉,但不知道現在該如何處理? 簽約金+訂金(45萬)是否還能取回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16.44.6
p110463:能說的詳細一點嗎?例如令堂是以你的印鑑與人簽約嗎? 11/10 10:54
depravity:動做快 妳有最少五天的契約審閱期可以用 11/10 11:28
depravity:詳細期限請看妳的契約書 11/10 11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