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enterpirse (小嘉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問題
時間Tue Nov 10 19:33:04 2009
※ 引述《trij (無限正義)》之銘言:
: 請問板上各位先進,假設我今天撿了「別人丟掉的東西」
: 而確定那被丟掉的東西是屬於該名丟掉它的人,請問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?
: 感激不盡
你指的是當成垃圾般的丟掉嗎??
那當然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,不然資源回收業者不都有罪了。
那如果是遺失的東西,例如一支手錶、錢包、手機等
你不管知不知道那東西是誰的,都應該上交警政機關
若你私自佔有,觸犯的侵佔遺失物的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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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0.240.244.111
→ trij:是,就是那種很憤怒的往樓下丟,擺明就是不要的樣子 11/10 19:36
→ BGlala:喔!!樓上這個data給的很夠XD 11/10 19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