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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很古老的故事了 民國7X年 家父為了考公務人員 有籍貫加分 去被一個海南特區澄邁縣的外省人認養(本姓簡後來改姓黃) 後來因為肝硬化過世 沒來得及辦理終止收養 我只能繼續姓黃 幾年後要去找認養人辦理終止收養 發現認養人也過世了 姓氏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我 去法院詢問 除了給叔伯收養 或是改母姓 好像無解... (叔伯都是一些有問題的人) 請問有人知道這問題 如何解決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0.64.57
depravity:1.找個姓簡的收養2.母親找個姓簡的收養再改母姓 11/12 02:40
hiroshi6557:找人收養不簡單阿 有錢怕你分財產 11/12 02:46
twsakura:民法1080-1 養父母死亡後 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11/12 02:48
twsakura:剛剛看太快了Orz 原PO出生時就已經姓黃了嗎?還是後來改的 11/12 02:52
hiroshi6557:後來改姓的 收養人過世又搬家(有去查過)追不到 11/12 03:10
hiroshi6557:中間幾年有給二叔收養 因為家族問題又終止! 11/12 03:11
hiroshi6557:是家父被人認養 不是小弟我 11/12 03:13
twsakura:1081條第1項第4款 不知道能不能用 原PO應該算利害關係人? 11/12 11:43
hiroshi6557:感謝各位大大的答覆...再跟法務討教一下1080-1-4內容 11/12 12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