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昨天新聞報導:有個婦人將車子停在一棟空屋門口, 被屋主發現告上法院,法院判被告"擅闖民宅"罪= = 真不曉得這種人心態是什麼,這一般不是頂多 找拖吊大隊來吊走就好了? 上法院不是較曠時廢日,或者因為與被告有深仇大恨, 而想讓被告有個犯罪污點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4.6.17.157
depravity:認為公理正義重要啊 XD 11/14 23:09
depravity:或者想要張判決書貼門口殺一儆百 XD 11/14 23:10
lighthouse:起訴而已 老實說我覺得是被告太白目才會無法緩起訴…… 11/14 23:20
Fuzishan:微罪不舉 這種算嗎 浪費司法資源 11/15 00:38
yoshilin:但是真的有明顯的標示該範圍是民宅的部份嗎? 11/15 13:38
rock0807:新聞報的跟現實通常有落差 我想應該是那婦人太白目 11/16 16:09
sindyevil:應該是白目 有要求和解未果那就起訴囉 11/16 2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