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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delhouse (del)》之銘言: : 我外公昨天被人騎車逆向撞死 : 檢察官今天來開死亡證明了 : 請問檢察官會提起公訴嗎? : 還是家屬要去按鈴控告 : 有證人跟檢察官說有看到我外公叫肇事者不要過來 : 可是還是撞上去了 : 肇事者是年輕人 上次才撞死一位 昨天才出殯 : 結果馬上又撞 : 另外要提起民事訴訟是要跟檢察官說嗎 : 還是開庭時直接跟法官陳述 首先檢察官走的是刑事訴訟程序,且過失致死罪(刑§276II) 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,走的是公訴程序,只要檢察官知悉有犯罪情事 就必須主動偵查,再者肇事者先前有過失致死的案件,今又再犯過失 致死之案件,則按照實務見解,肇事者不用想緩起訴或緩刑了!即兩 罪的刑責會依照刑法第50條之規定,數罪併罰。 關於加害人的刑事紀錄,其實法院內部就有資料,當然您們也可以在 偵查庭上跟檢察官提醒加害人在短時間內肇事兩次,行為惡劣!所以 要求檢察官提起公訴,請不要給予緩起訴且求刑部分加重裁量。 另外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原則上在案件起訴後,判決出來前,就要向 原承審刑庭提出,或是自己花錢去做民事起訴的動作,先付擔保金就 可以聲請假扣押被告之不動產。 剩下的我就不多談了。 -- ▁▁ Google Google是論文的好幫手|██████████▕搜尋進階搜尋使用偏好 ▇▇  ̄ ̄ ̄ ̄  ̄ ̄ ̄ ̄ 搜尋: ⊙ 所有網頁 ○ 中文網頁 ○ 繁體中文網頁 ○ 台灣的網頁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6.126.81
ganbaday:看到我外公叫肇事者不要過來<= 這樣不算傷害致死嗎...? 11/23 18:40
ganbaday:故意撞人... 11/23 18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