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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接到健保局公文,說我爸沒有健保,要我替他以眷屬的身份投保。 我有幫我媽以眷屬的身份投保,但是我不想幫我爸投保。 我自幼父母離異,父親從未盡責,只給我痛苦的童年回憶。 就算是一百塊我也不想出。 剛查了全民健康保險法: 第 9 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之眷屬,規定如下: 一、被保險人之配偶,且無職業者。 二、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,且無職業者。 三、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,或年滿二十 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。 第 13 條 符合第九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,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。 請問我只能替我爸加保了嗎?不加保我會被強制執行嗎? 非常怒啊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2.16.162
imimpotence:可以查清楚有沒有罰則...直接打去健保局問比較快 11/25 12:49
CKun:更簡單的辦法是向健保局舉證你爸有職業,有收入,不需你撫養 11/27 07:45
CKun:你爸不會是住在公園的遊民吧...總是會有收入來源的, 對不? 11/27 07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