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Eventis:論罪不會從故意到過失,那其實是抄捷徑,規規矩矩的來是從故 11/26 23:11
→ Eventis:意走一輪,走不通就是故意不成立,然後過失走一輪,看過失能 11/26 23:12
→ Eventis:不能成立. 11/26 23:12
→ Eventis:不過我個人會覺得這一案可以試論不作為殺人(271,15II). 11/26 23:18
→ Eventis:但如果要解釋為什麼是過失,我解釋不出來@@a 11/26 23:24
→ ellenaim:因為有認識的過失 行為人是欲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 11/27 00:13
→ ellenaim:而無認識的過失,是行為人"雖非故意" 11/27 00:13
→ ellenaim:A唯一的過失 大概是以為B也想殺C 11/27 00:15
→ Eventis:除了雖非故意還要"按其情節應注意,並能注意,而不注意" 11/27 00:17
→ Eventis:因此對於注意義務的違反(要注意"什麼"?)並不當然會隨著故 11/27 00:24
→ Eventis:意責任的排除而成立. 11/27 00:25
→ ellenaim:看了林鈺雄老師的書 我覺得合理的說法是 11/27 09:24
→ ellenaim:刑法14其實是過失犯的主客觀要件 (我覺得似乎是偏主觀) 11/27 09:27
→ ellenaim:此外還要考慮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11/27 09:27
→ ellenaim:林書有寫 只要客觀上可歸責 至少必定成立過失 11/27 09:28
→ ellenaim:我覺得可以用來解釋本題A的過失致死 11/27 09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