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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女性朋友昨天在台北東區逛街時候,遇到兩名女子 該二名女子先是跟我朋友說她的包包很好看,假裝閒聊 然後說我朋友皮膚很差ㄟ,就叫她到她們門市去看看 到了以後,一名女子在推銷說我朋友如果用了她們的產品 另外一名自稱是老師(kevin、牛爾那種),在旁附和,一直說服我朋友買她們的產品 最後我朋友竟然買了..........刷卡兩萬多...... 回家後我朋友才驚覺她失心瘋,上網查發現很多人也被騙 我朋友明天想去找那兩位推銷人員,叫她們退錢,問我怎麼辦。 (補充) 我剛問我朋友,她在刷卡前,店家有告知金額總共多少 而且是用一直推銷,加上可能有暗樁的推波助瀾 網路上有滿多被騙的人在討論,使用後出現皮膚紅腫情況 我想到的是把她買的東西送去檢驗 (1)如果不是化妝品,而是怪怪的化學成分,就主張解除契約,叫店家退錢。 (2)如果真的是可用的化妝品,我覺得就沒辦法主張契約關係,而依民法第73條 第一項,主張係乘他人輕率、無經驗,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...叫店家退錢 但我朋友覺得送驗太麻煩,問我有沒有別的方法 我....我讀書讀到呆了,只知道如何依照法條主張,可是不知道如何口語化=.= 請問前輩,我陪我朋友去的時候,要怎樣跟店家主張比較有力? -- 大家好 我是延畢零分男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9.214.127
johnko1987:如果覺得小弟敘述不完整,麻煩告知,謝謝 12/07 22:09
※ 編輯: johnko1987 來自: 118.169.214.127 (12/07 22:22)
jlovet:推銷的東西本來就可以七天退貨了不是嗎... 12/07 22:21
johnko1987:實體店面不行吧 ?! 12/07 22:22
ChrisBear:消保法訪問買賣 最遲在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可 12/07 22:22
ChrisBear:在七天內寄回商品或以書面表示解約 12/07 22:23
ChrisBear:去pttlifelaw或消費者版搜索訪問買賣就有答案 12/07 22:23
ChrisBear:爬個文應該沒有很難吧? 我就不多述了... 12/07 22:24
ChrisBear:文章代碼(AID): #1AnmMq6o (PttLifeLaw) 我在這篇有寫 12/07 22:27
johnko1987:喔喔,非常感謝!!! 12/07 22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