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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網路賣家~ 另一個賣家 在他的商店簡介還有關於我 寫我賣仿冒品,還說我被人提告所以才會不敢賣把東西下架 借此聲明 說他賣的是正品 無奈的是 1.我沒有賣仿冒品.. 2.我沒有被人告.. 3.他其實賣的是假貨..東西都是從大陸出貨 (我問過原廠了,原廠表示他沒有授權,也已經請警方蒐證了) 他不但在網頁上寫出我的店名 還把網址連結都放上去 應該已經構成毀謗 我已經將網頁列印+快照 請問下一個步驟 是要去警察局備案嗎? 還是我也要寫存證信函? (但是他都從大陸發貨,沒有他的地址也沒有電話)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人可以告訴我應該怎麼做 此外 我不知道他從哪時候開始這樣寫 我這1.2個月業績確實有明顯下滑 (現在季初應該生意特好才對?!) 如果是他害的 我可以要求營業額下滑的賠償嗎? 非常感謝不吝指導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9.16.157
tungju:去派出所說要報案 12/09 21:19
xnoopy:誹 12/11 13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