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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superdamn (悶~遇到瘋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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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[問題] 警察的傳喚?
時間
Wed Dec 9 16:39:25 2009
我朋友接到台中警察的通知書說要到台中接受調查 可是我門所在地在桃園,路途有點遠,可否請求如證人的交通費? 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60.251.237.1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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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hho1628
:應該是否
12/09 16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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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risBear
:證人可請求差旅費
12/09 18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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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hho1628
:刑訴192所列之準用法條沒有準用到194 這樣應該沒有吧
12/09 18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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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hho1628
:是196-1沒有準用到194
12/09 18:33
→
chihho1628
:192是筆誤 抱歉
12/09 18:34
推
colinton
:警察通知沒旅費,請警察委請桃園當地的學長問比較OK。
12/10 22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