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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前幾天拿到交通事故初判 因為我的傷勢尚未痊癒 家人說要等我的痊癒後才談和解 可是會不會有時間的限制或者是追朔期 也有人跟我說拖太久不好 但好像也說不出怎樣個不好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看法 我把詳細的情形打在下面 麻煩請耐心看完 (第一次發文若有不周之處,敬請見諒!) 當事人是我 前幾個月出了一場車禍   肇事現場:T字路口   對方:機車,號誌燈閃紅燈,左轉彎   我:機車,號誌燈閃黃燈,直行 對方並沒有打方向燈也沒有比手勢就左轉彎 與直行的我撞在一塊 當時對方肇事逃逸 丟下"他也受傷",然後人就走了 我雖然躺在地上(敬骨裂掉、閉鎖性骨折+韌帶拉扭傷、移位)痛到一直哀嚎 還是請路人幫我把對方的車牌記下來 報警與救護是我請路人幫忙聯絡的 (對方並沒有任何對我的救護措施即聯絡警察機關的動作) 後來我被救護車送到醫院 在急診室打石膏的時候 交通隊的警察來做酒測(我沒喝酒,當然也沒驗出酒駕) 因為那個地方剛好沒有監視器 所以警察問我有沒有看清楚對方的樣貌還有機車的外貌 我當時嚇壞了,再者,發生後我就躺在地上 並沒辦法看清楚對方的樣子 只記得對方是40歲的家庭主婦、瘦瘦的 他的機車牌子和顏色我都沒有注意 警察那個時候跟我說一個車牌會有幾種顏色的車牌(因為CC數不同的關係) 警察說就算找的到人但不一定是車主駕駛,就算事也不一定會承認 過幾天等我稍微可以下床 就到交通隊做筆錄 對方就等在門口 我從來也沒有住院過,那幾天也讓我心情沉到谷底(更不用說還有緊接而來的期中考) 所以看到對方時,我的臉色是很沉重的 對方一開始就一直拍我的肩膀 (我坐輪椅所以他站著拍我的角度還蠻順的= =) "他"一直說什麼他家在肇事現場的對面   沒有意思要肇事逃逸   還跟警察說他有告訴我他家在對面 "我"告訴她不要碰我的肩膀   然後很清楚的跟他說他只說他也受傷,人就走了 我家人告訴他現在講這些(有沒有想要肇事逃逸)都沒有用 當時離開後現在才說這些話於事無補 再者,事發之後他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打過 我在病床上躺了一個星期也沒有來探過病 他一直說他怎樣怎樣怎樣 陪同我們去的教官大概也看過很多學生發生事故 教官就告訴我:把當時發生的事情告訴警察就可以了 我爸看對方一直在跟我說當時他沒有想要怎樣怎樣怎樣 我爸就跟警察說:既然我們來了,就做筆錄吧 作筆錄的過程中,我盡我能表達的講了當時的過程 強調:我是直行車,有道路優先使用權    沒有超速並且騎在規定的車道裡    對方沒有打方向燈也沒有比手勢就轉彎    對方說他也受傷就走了    對方有沒有報警或叫救護車請你們調通聯紀錄    到場的救護車和警察是我請路人連絡的 作完筆錄之後 過了一個月左右極不方便的生活 交通隊通知我們去拿事故初判 我:涉嫌沒有注意前方車況 對方:涉嫌沒有讓直行車   未採取救護措施   未向警察機關報案   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(處62.3) 事故發生以來 對方請別人打電話來說是路人說什麼對方家住附近,不可能會肇事逃逸 沒有道歉和關切,只說沒有錢 拿道事故初判之後可以去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 問題是我的腳雖然拆了石膏 但尚未痊癒(骨頭還是裂掉的)也還不能行走 家人說要等我的腳好了才和解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33.9.174
john0227:刑事六個月 民事二年 因為前提是對方說沒錢 如果真的沒錢 12/13 01:40
john0227:刑加民一起訴訟 至少省了民事訴訟的費用= = 12/13 01:42
ej01019:我告他? 12/13 02:02
sindyevil:不然是他告你嗎? 你沒作為就等於你放棄你的時效權益 12/14 12:13
hcya:肇事逃逸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沒有六個月告訴期的限制。但過失傷 12/17 12:38
hcya:害罪則有。建議原po提刑事告訴~ 12/17 12:39
sindyevil:更正 我講的不是肇逃 他要和解也頂多民事 12/22 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