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爬過版 知道如果兒子輩所有的繼承人都已經拋棄繼承 奶奶也拋棄,那就會輪到孫子輩 (如果兒子輩都放棄而非過世,那孫子還是會自動變繼承人) 也看到如果前順位者拋棄,應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者 我的問題是 拋棄繼承是否有時間問題?(多少日內辦妥才有效) 是否可以兒子孫子同時拋棄? 或是孫子需要等到書面通知(不了解此處書面通知的意思) 才需要去辦裡拋棄繼承? 一定會有通知嗎? 一定要跑兩趟嗎? 還是可以全部的人用一個表格全部填好? (因為前面有看到,如果兒輩尚未拋棄,則孫輩沒有拋棄之需要) 謝謝~ -- Leoniss Emmanue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17.208.62 ※ 編輯: Leoniss 來自: 61.217.208.62 (01/03 01:27)
Leoniss:已查到三個月內可全部繼承人一起放棄,那請問書面通知部分 01/03 01:49
Leoniss:是否可以等收到通知再去辦? 錯過怎麼辦? 01/03 01:50
Leoniss:(上面的錯過是指 漏接沒收到信怎麼辦?) 01/03 01:51
depravity:戶籍和居所不同調的自行負責漏接 01/03 02:24
hyde0413:修法後的拋棄繼承可有可無吧.... 01/03 11:41
tw00173105:實體上的影響可能不大 但不拋棄 就要走繁瑣的限定繼 01/03 12:26
tw00173105:承程序 01/03 12:26
Leoniss:請問修法後的拋棄繼承可有可無是什麼意思啊? 01/03 12:30
depravity:就是不會多虧金錢 不過會虧時間 XD 01/03 12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