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eoniss (Duke L.B.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孫子的拋棄繼承(已爬版)
時間Sun Jan 3 01:22:40 2010
爬過版
知道如果兒子輩所有的繼承人都已經拋棄繼承
奶奶也拋棄,那就會輪到孫子輩
(如果兒子輩都放棄而非過世,那孫子還是會自動變繼承人)
也看到如果前順位者拋棄,應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者
我的問題是
拋棄繼承是否有時間問題?(多少日內辦妥才有效)
是否可以兒子孫子同時拋棄?
或是孫子需要等到書面通知(不了解此處書面通知的意思)
才需要去辦裡拋棄繼承?
一定會有通知嗎?
一定要跑兩趟嗎?
還是可以全部的人用一個表格全部填好?
(因為前面有看到,如果兒輩尚未拋棄,則孫輩沒有拋棄之需要)
謝謝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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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oniss Emmanu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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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61.217.208.62
※ 編輯: Leoniss 來自: 61.217.208.62 (01/03 01:27)
→ Leoniss:已查到三個月內可全部繼承人一起放棄,那請問書面通知部分 01/03 01:49
→ Leoniss:是否可以等收到通知再去辦? 錯過怎麼辦? 01/03 01:50
→ Leoniss:(上面的錯過是指 漏接沒收到信怎麼辦?) 01/03 01:51
推 depravity:戶籍和居所不同調的自行負責漏接 01/03 02:24
推 hyde0413:修法後的拋棄繼承可有可無吧.... 01/03 11:41
推 tw00173105:實體上的影響可能不大 但不拋棄 就要走繁瑣的限定繼 01/03 12:26
→ tw00173105:承程序 01/03 12:26
→ Leoniss:請問修法後的拋棄繼承可有可無是什麼意思啊? 01/03 12:30
→ depravity:就是不會多虧金錢 不過會虧時間 XD 01/03 12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