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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jay969 (ww)》之銘言: : 想請問 : 國營事業員工算不算公務員~ : 需不需要受到公務員相關法規的約束呢? : 謝謝~ 最廣義公務員 包含公營事業員工 名  稱:國家賠償法 (民國 69 年 07 月 02 日公布 )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,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。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,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。 前項情形,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,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。 廣義公務員 包含公營事業員工 名  稱:公務員服務法 (民國 89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) 第 24 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,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,均適用 之。 名  稱:公務人員協會法 (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)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,指於各級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機構 (以下 簡稱機關) 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 (薪) 給之人員。 前項規定不包括下列人員: 一、政務人員。 二、各級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首長及副首長。 三、公立學校教師。 四、各級政府所經營之各類事業機構中,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 外之人員。 五、軍職人員。 狹義公務員 不包含公營事業員工 名  稱: 公務員懲戒法 (民國 74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) 第 9 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左: 一、撤職。 二、休職。 三、降級。 四、減俸。 五、記過。 六、申誡。 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處分於政務官不適用之。 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,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。 名  稱:公教人員保險法 (民國 98 年 07 月 08 日 修正) 第 2 條 本保險之保險對象包括下列人員︰ 一、法定機關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。 二、公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。 三、依私立學校法規定,辦妥財團法人登記,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。 最狹義公務員 不包含公營事業員工 名  稱:公務人員任用法 (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) 第 5 條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。 官等分委任、薦任、簡任。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,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。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;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;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 等。 名  稱:公務人員考績法 (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)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考績,依本法行之。 第 23 條 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考績,均另以法律定之。 名  稱: 公務人員保障法 (民國 92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) 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,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 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。 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。 應該是這樣吧 有錯請指正 不足請補充 -- ╭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╮ │ 申請補助 │ │ 需要文件:祖宗18代所得稅清單 │ │ 所需時間:3個月 │ │ 注意事項:不爽不要辦! │ │ 不 爽 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240.148.105
hoboks:刑法第十條也有規範公務員定義的樣子 01/03 22:44
jackygrap:第十條自從修改後,公務員應該沒包到國營員工了 01/04 00:34
Fuzishan:專業推 01/04 00:44
ikehunting:國營事業有情況會被涵攝進公務員喔 要看情況 01/04 16:01
sindyevil:行政法人草案要那進說明嗎 01/04 20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