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OAzenO:民法第1條無法律依習慣 看法官認不認為是不是習慣 01/04 20:34
推 boyofwind:= = 這種案件直接搬出最上位概念,不是吧.. 01/04 23:25
→ boyofwind:有可能會涉及到意思表示錯誤的問題,如果真的差太多的話 01/04 23:25
→ boyofwind:甚至也會導致店家有詐欺(§92)的嫌疑 01/04 23:26
→ rkl3329:有可能可以主張債務不履行 01/05 00:20
→ littlewoo:怎麼聽來好複雜 XD 01/05 10:26
→ littlewoo:還是po錯板? @@ 01/05 10:28
→ Okawa:是很複雜 因為三個字:看情形 01/05 14:32
→ Okawa:依照民法 不同的情形會有不同的處理 你想全部聽完就很複雜 01/05 14:32
→ Okawa:而社會生活本來就很複雜 法律適用到社會生活中當然更複雜 01/05 14:33
→ Okawa:所以 針對你問的問題 答案是『有可能』 01/05 14:33
→ Okawa:但當你自認為自己有理不付錢時 你會先被店家報警處理 01/05 14:34
→ Okawa:必須上了法院你才知道答案是『要付錢』OR『不必付錢』 01/05 14:34
→ Okawa:所以 你總是可能有權利 但行使權利也總是有副作用 01/05 14:35
→ Okawa:你要不要承擔那個副作用 就看你自己怎麼決定了 01/05 14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