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ONIC115 (.......................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有關智慧財產權
時間Wed Jan 6 13:14:54 2010
感謝各位提供的判例與指教
所以網路上將動畫、漫畫甚至電玩遊戲角色自行製作成gk模型販售者
都有可能吃上官司囉?
而依照別人尚未製作成立體作品的平面設計概念,自行製作的立體雕刻作品
也不能算是創作囉?
那麼為什麼又會分為原作者跟立體化後的原型師呢?
再次請各位指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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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4.130.220
推 vn503709:1.是 2.3.如果另有新的創意表現,仍然是得以取得著作權 01/06 13:21
→ vn503709:衍生著作權的取得不以是否侵犯原著作權為要件 01/06 13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