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depravity:因為這條是垃圾桶 找不到完全符合的都丟這吧 XD 01/16 20:48
推 panda101:這樣的邏輯下 你怎麼不說:脅迫碰女性胸部或其他私密部位 01/16 21:36
→ panda101:和只強迫其觀看自慰 法律上評價竟然是一樣的? 01/16 21:37
p大我希望這兩件事評價是一樣的耶
兩個一樣變態 科科
推 jzn:目前只有性騷擾防治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行政罰 01/16 22:54
→ jzn:但97年度刑議字第5號法律問題決議,可能使本案成立強制罪 01/16 23:01
→ jzn:不過應該還是沒辦法,該決議僅放寬強制,未放寬猥褻 01/16 23:23
→ aidao:如果只是單純有變態看著你打手槍,根本不能用刑法制裁牠.這 01/16 23:29
→ aidao:種情形就像有些人,光天化日在大馬路旁轎車裡做愛給大家看 01/16 23:31
→ aidao:一樣.你可以選擇不看走開,牠們並沒違反你的意思決定自由 01/16 23:31
→ aidao:最多就是以行政罰了事而已.有錢人就不怕了,就是這麼回事 01/16 23:32
→ aidao:話說某日繞著公園外圍運動,突然看到旁邊停車格裡轎車晃的利 01/16 23:34
→ aidao:害,瞄了一下,趕緊逃回家洗眼睛. 01/16 23:36
→ aidao:感覺差到爆! 01/16 23:37
推 f226:我不覺得這跟在轎車裡做愛給大家看一樣,重點是有無妨害他人 01/17 14:07
→ f226:性自主吧,我覺得樓上的舉例有點失當 01/17 14:08
→ f226:如果對方式為了看著這名女子幻想然後打手槍滿足性慾,這樣為 01/17 14:10
→ f226:什麼不能構成強制猥褻,構成要件中有哪個不符嗎 01/17 14:10
→ f226:這種情況跟單純喜歡露生殖器在路上打手槍的情況又不一樣 01/17 14:11
感謝樓上大大支持 科科
推 guesttemp:我也不覺得看著對方幻想打手槍就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,首 01/17 15:19
→ guesttemp:先處罰幻想,就是一種處罰思想犯的行為,我記得中華民國 01/17 15:20
→ guesttemp:法律,應該沒誇張到可以處罰思想犯吧. 01/17 15:21
如果女子被刀脅迫 逼著一定得看
小弟認為就已經著手摟 而不是只有思想
如果只是在路邊愛露老二 女生會尖叫的逃跑
這樣不用強制猥褻來處罰還比較說得過去
因為還可以用公然猥褻來處罰變態
公然猥褻猥褻的概念 應該要比強制猥褻猥褻的概念來的廣多了
就像p大舉的例子 拿刀強迫女生摸胸部(強制猥褻)
在路邊公然打手槍(公然猥褻)
在車上沒有公然的跟約會女伴打手槍 約會女伴花容失色的逃出車門(刑法不處罰)
在車上拿刀脅迫女伴一定得觀看打手槍(強制罪)
最後一個例子怎麼看怎麼怪呀
明明做了這麼變態的事情
實務上跟猥褻一點邊都扯不上?
實務的這個說法
我也很不能理解
如甲男之行為尚未達於剝奪乙女行動自由之程度,同意採乙(強制罪)說。
拿美工刀還不到剝奪行動自由
那是要拿機關槍才剝奪行動自由嘛?
可以請各位先進釋疑嘛?
→ guesttemp:這種案子,根本連可否進入構成要件該當的審查,都有問題 01/17 15:22
→ guesttemp:若要處罰打手槍,更是說不過去,人家愛打手槍,有誰能說 01/17 15:24
→ guesttemp:不行?反而你不准人家打手槍,還有可能構成妨害性自主 01/17 15:24
→ guesttemp:所以這種情形,最多就是違反行政法,跟刑罰還有很大的一 01/17 15:25
→ guesttemp:段距離 01/17 15:25
→ guesttemp:要用行政罰處罰的理由,也不是他打手槍或幻想,而是他 01/17 15:26
→ guesttemp:公然在公共場合打手槍,這才是處罰的理由 01/17 15:27
→ guesttemp:如果看著對方幻想打手槍也能用刑法處罰,那看著討厭的人 01/17 15:36
→ guesttemp:幻想正在打他然後對著空氣猛揮拳,豈不是也要用刑法處罰 01/17 15:37
→ guesttemp:了?刑法謙抑原則應該不是這樣實踐的吧? 01/17 15:38
推 guesttemp:用刀逼人家看打手槍,當然觸犯刑法了啊! 01/17 16:08
→ guesttemp:所以你問題要寫清楚 01/17 16:09
→ guesttemp:都拿美工刀逼人看打手槍了,還需要討論有無觸犯刑法? 01/17 16:10
→ guesttemp:就算不懂法律的人也知道犯罪了啊! 01/17 16:10
實務見解在探討的
不就是拿刀逼人看打手槍?
噓 guesttemp:感覺很不舒服,還認真的回答了半天 01/17 16:17
挖勒
實務見解要看呀
只問打手槍沒拿刀的又不是我 是f大
這問題也未必只能局限在沒拿刀情況討論吧
任何條件都討論一下才完整呀
噓 guesttemp:所以我在回答時還特別說「我也不覺得看著對方幻想打手 01/17 16:20
→ guesttemp:槍就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」啊!我還特別說了好不好 01/17 16:20
我又沒有怪你沒說 噓我文幹嘛啊?
→ guesttemp:感覺真的很差,好心回答了半天原po前四行的主要問題 01/17 16:21
我說了 我沒局限在有沒拿刀的情況
難不成我朋友遇到沒拿刀的
我就不能跟大家討論變態有拿刀
實務見解的例子有拿刀呀
→ guesttemp:那我還要謝謝你沒怪我啊?我的天. 01/17 16:22
是是是 您噓得很好 請盡量噓 謝謝指教
推 blackxmas:幹ptt真的一堆腦殘 原波不用廢話 01/17 16:23
→ guesttemp:問題是我的回答中,就已經特別表示我就是回答局部的問題 01/17 16:24
我又沒說你說得是錯的 請滾開之類的
你在激動啥啊?
任何討論筆者都很歡迎啊 這篇文章還引出不只一位準司法官
這樣討論不好嗎? 讓您很不舒服嘛?
→ guesttemp:啊,這樣也要被你說啊? 01/17 16:25
→ guesttemp:blackxmas你說誰腦殘?講清楚. 01/17 16:27
推 blackxmas:幹你管我講誰 我覺得有很多腦殘不行喔 你海巡署的喔 01/17 16:28
→ guesttemp:別人是不是司法官我管不著,也不關我的事 01/17 16:28
→ guesttemp:重點是我好心回答了半天,還要謝謝你沒怪我啊? 01/17 16:28
推 blackxmas:人家有叫你謝他嘛 鄉民腦內補能力真強 01/17 16:29
推 OAzenO:包龍星:誰答話就________ 01/17 16:29
→ guesttemp:blackxmax,ok,我收到你的話了. 01/17 16:30
推 filawyer:有人要被告了嗎? 01/17 18:18
推 depravity:告學生尤其是滿18未滿20的拿到錢機會大啊因為父母比較怕 01/18 11:33
→ guesttemp:我是標籤理論的支持者,特別是對方如果還是學生,那更不 01/18 13:42
→ guesttemp:會用訴訟來解決此事.特別是我自己回顧了一下,確實會讓 01/18 13:42
→ guesttemp:人以為我很激動啊!反而我自己還要檢討,為什麼我寫出來 01/18 13:43
→ guesttemp:的東西,會讓人誤會我的本意呢? 01/18 13:43
→ guesttemp:結論是:被罵「幹」及「腦殘」當然很氣,但去法院告人 01/18 13:45
→ guesttemp:這件事,我完全不考慮 01/18 13:46
※ 編輯: hoboks 來自: 123.193.12.81 (01/19 11:5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