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enterpirse (小嘉)
看板LAW
標題Re: [請益] 請教一個關於產品的超級大問題!
時間Mon Feb 22 10:53:35 2010
※ 引述《aitmac (踢喔喔 喔喔)》之銘言:
: 標題: [請益] 請教一個關於產品的超級大問題!
: 時間: Sun Feb 21 20:12:44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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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很多美髮產品材料商的產品本來都只賣給美容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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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美容院在賣給客人 但因近年來 網拍風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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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很多sales 或美容院本身 為了利潤 把產品放到網上拍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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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比如說 我們材料商賣給美容院一項產品賣400好了 美容院賣給客人是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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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但一些不肖sales(當然不是我們家的) 或美容院就在網上比如說賣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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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這樣每位客人都馬要去網路買 誰要去店家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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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也因此我們家材料商(當然其他家材料商更慘) 因為網拍的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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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在產品銷售量方面比以往少許多 但因為一些因素 每家材料商無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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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改由全面網拍來賣產品 所以我們家花了幾千萬(貸款>"<) 自創兩個品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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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Rodax 還有菲立儂 Q1x 前者的話有註冊商標 (怕有廣告嫌疑 已稍微修改名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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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所以假如有人敢在網路上拍賣的話 可以告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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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但後者的話 Q1x 在其他品牌也有這系列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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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而"菲立儂" 這名字 是由我某位親戚註冊 跟他橋是簡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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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但我不知道" 菲立儂 Q1x" 這也可以註冊嗎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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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因為假如可以的話 這樣網拍上絕對沒人敢賣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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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但要是不行 那該怎麼杜絕網路拍賣問題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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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因為我家 包刮老闆 其他好幾位SALES 都想不出辦法來解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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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所以希望來這看能不能找到 好心或者有金頭腦的版友們 看能不能幫幫忙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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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解決這困擾我們公司好幾年的大難題 要是有人可以解決的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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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我會盡可能的報答他 比如說 請他吃飯阿 還是送他我們家最暢銷產品 等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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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總之 非常希望各位能幫幫忙 不管提出意見有用與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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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我都非常感謝 由衷感謝 orz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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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: ◆ From: 218.165.171.216
: 推 zazazas:跟代理商店家業務訂立合約不得網拍 02/21 21:53
: 推 depravity:都花幾千萬了不差一個月幾萬的律師顧問費吧 @@" 02/21 22:03
: 推 enterpirse:是可以訂合約 02/22 10:47
你是品牌,你跟代理商訂合約不能透過網路拍賣,可能也是無效的
而且在訂合約之前,做這種限制並不適當。
如果美容店家進了你們的貨,透過網路拍賣,這只能夠
稱一種通路管道,那麼你供應商能不能以法律手段禁止
代理商利用虛擬通路,我認為不行。
而且你也並不能廣大限制所有你的品牌的商品都不能在網路上賣
例如我透過你的代理商買到一些商品,例如一瓶或兩瓶
而我覺得不合用所以低價賣出,這也只是一種所有權的轉讓,基於
權利一次耗盡的原則,你根本不能限制我的行為(你商品賣給他人
你對商品就不能主張所有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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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210.240.244.111
推 hotwingking:契約自由 訂此種約定未違反法律規定 何來無效之說? 02/22 11:21
→ Eventis:看契約內容,可能構成公平法l9條第6款的不公平競爭行為 02/22 15:01
→ Eventis:這個有其它 (限制下游代銷不得越區銷售)遭處分的案子 02/22 15:07
→ Eventis: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公平法l8條連約定轉售價格都屬無效 02/22 15:09
→ Eventis:要去限制下游於不得如原文的困境在價格面削價競爭,應該是 02/22 15:11
→ Eventis:有違公平法之虞的。 02/22 15:12
→ enterpirse:並非說契約未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,不能透過網路,那 02/22 17:30
→ enterpirse:電話、郵購、訪問買賣呢?都是虛擬通路的一種吧 02/22 17:31
→ enterpirse:如果他限制代理商不得網路銷售,而自己本身網路銷售, 02/22 17:32
→ enterpirse:是否也有不公平之處?那麼除了網拍,品牌商是否能要代 02/22 17:32
→ enterpirse:理商限定銷售模式與銷售技巧甚至銷售價格? 02/22 17:33
→ Eventis:契約自由業經大法官解釋肯認為憲法22條所保障之其它自由權 02/22 23:11
→ Eventis:利(J576/J580/J602/J643),其限制依憲法23條,應依法為之. 02/22 23:12
→ Eventis:基於大法官上開見解,"契約未違反法律規定"當然就是有效. 02/22 23:13
→ Eventis:只不過為免掛一漏萬,民法中有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以為操作 02/22 23:15
→ Eventis:基礎之法條如公序良俗(民72),但仍不得據此逕謂並非未違反 02/22 23:17
→ Eventis:法令規定(如民71之反面解釋)就是有效,對於究為何種公共秩 02/22 23:18
→ Eventis:序,其中牽涉之相關私權衝突如何權衡,應作具體而明確之表示 02/22 23:18
→ Eventis:,方得以藉由此等不確定法律概念否定其約款效力. 02/22 23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