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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如果與父母居住在自家家中,而父母皆亡後, 居住者可以主張對於該建築有實質上之支配權,而拒絕 想要強行進入房子內的兄弟姊妹(居住於他所,平時不會回去)嗎? --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6.233.49.230
depravity:房子誰的名下?? 03/05 00:15
hellbug:被繼承人的名下 03/05 00:33
scott2009:被繼承者是只有你嗎? 03/05 06:28
※ 編輯: hellbug 來自: 116.228.138.238 (03/05 10:30)
hellbug:...我還活著怎會是被繼承者 我是幫別人問的 03/05 10:30
dalechen:我的看法是 強行進入的兄弟姊妹構成侵入住居罪 03/11 22:46
dalechen:侵入住居罪保護的是居住生活的安寧狀態 03/11 22:47
dalechen:雖然民法上兄弟姊妹於開始繼承後公同共有該建築 03/11 22:49
dalechen:但刑法上保護的並非所有權人 而是居住安寧的自由 03/11 22:49
dalechen:所以居住者可以拒絕兄弟姊妹強行進入 03/11 22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