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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Veranda (VerandaN￾  ￾N I》之銘言: : 兩個月前騎車上班途中,在沒有超速、闖燈號的情況下有隻狗突然衝出來 : 因為距離太近,所以為閃避他而大摔車 : 由於頭部著地,造成臉部骨折、五顆牙齒斷裂、額頭、下巴和人中留有疤痕等等傷痕 : 當時有路人通知狗主人出面,因此留有他的聯絡電話 : 後來在醫院的時候達成會私下和解的共識,所以當下沒有報案 : 因為臉部骨折,所以整整兩個月嘴巴綁鐵絲不能講話、進食 : 直到最近才約出來談和解 : 誰知道此時狗主人開始說「這狗也是流浪狗,我只是餵他」 : 「我什麼都不知道,話都是你說的」等撇清責任的話 你能舉證他在附近常餵狗 且這個附近跟你出車禍地點 有空間 地緣上關係 再加上警察登記這狗有主人 這樣的證據就夠了 對方不只涉嫌觸犯過失傷害罪 且還需要負責賠償 : 今天確定雙方不可能和解, : 因為他覺得他只是好心餵狗,而我想把責任賴在他身上 : 同時認為我找律師朋友幫手及把單據列得很詳細是沒有誠意的行為 你都有律師朋友幫你 沒跟你說要提民事 刑事告訴? : 老實說,我很生氣,原本想要好好談的念頭早就被憤怒給淹沒 : 但是我想知道各位先進的建議 : 因為他是狗主人這點我無法舉證 : 一來是因為我當時腦震盪,頭昏又滿臉是血,無法冷靜蒐證 : 再者我得知他是狗主人這件事也都是旁人(當時車禍現場的路人、狗主人鄰居)告訴我的 : 我不知道在現在的社會,之後還會有人願意站出來證實嗎? :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,這兩天我被狗主人不負責任,甚至想怪罪於我的態度氣到 : 連正常生活都被影響 : 當然也影響到我的判斷,我的律師朋友跟我說,就他的角度來看我幾乎無過失責任 : 他建議我告他,讓他知道我是認真的、要他出來面對 : 我想多方面參考意見,謝謝大家 刑事告訴只有六個月期限 請好好把握 順帶一提 這類的文章比較適合發表在PttIifeLaw版上 -- 作者 yahooc (卡卡獸傳說) 看板 ask 標題 [請問]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
eggimage:= =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..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..10/26 08:05
WhatCanIDo:樓上..然後呢@@10/26 08:07
eggimage: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..10/26 08:08
joy830:XD10/26 08:35
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93.12.81 ※ 編輯: hoboks 來自: 123.193.12.81 (03/17 22:26)
Veranda:謝謝你! 03/17 23:55
windfly00:學妳專噓別人得文章鬧版話語...廢文 05/15 05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