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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Madikians (是不是要這樣下雨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[問題] 刑事附帶民事審理範圍!? : 時間: Wed Mar 24 23:06:49 2010 : : 先承認標題下的不是那麼好... : : 找了很久的判決...一直都沒有結果... : : 刑事附帶民事在刑訴第487條第1項規定, : : 是已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,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, : 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,請求回復其損害. : : 想問的問題是,若侵權行為已經罹於時效... : : 改以不當得利請求,法院是否應准!? : : -- 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: ◆ From: 61.217.26.226 : 推 hoboks:應准 03/24 23:22 : 推 JackeyChen:最高法院74年度台抗字第286號判決 原則可以 03/25 00:09 : → JackeyChen:但要仔細看判決要旨喔 科科 03/25 00:09 J大找不到你的那個字號 提供另外一則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434號判決 按損害賠償之義務人,因侵權行為受利益,致被害人受損害者,於前項時效完成後,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,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。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項定有明文。該規定係考量損害賠償義務人,如因侵權行為而受利益,致被害人蒙受損害時,除使其有侵權行為之請求權外,仍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其利益,而使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發生請求權競合關係,不使被害人因侵權行為求損害賠償請求權罹於時效而受到影響。是以,受害人依本條項規定向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者,除義務人係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債務人外,另須具備不當得 利之要件,並適用其法律效果,即應符合(一)義務人受利益、(二)被害人受有損害、(三)損益間須有因果關係存在、(四)無法律上之原因為必要。 -- 作者 yahooc (卡卡獸傳說) 看板 ask 標題 [請問]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
eggimage:= =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..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..10/26 08:05
WhatCanIDo:樓上..然後呢@@10/26 08:07
eggimage: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..10/26 08:08
joy830:XD10/26 08:35
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93.12.81
windfly00:學妳專噓別人得文章鬧版話語...廢文 05/15 05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