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大姊 你可以看一下92年律師第一題嗎? 你看見對方穿紅衣服 會很感冒 很害怕 可以以穿紅衣侵害你人格權為由 請求除去與防止侵害嗎? 我不跟你說答案 反正跟你說了你也看不懂 假設答案是可以請求的話 法院連人家穿啥衣服都管了 刪一下電腦裡面的資料有很嚴重嗎? 況且原波有請求權 對方有可能有抗辯的理由 在這邊回的都只能大略回一下 幹嘛抓著一個需要更多事實才能仔細研究的問題跳針 你那麼愛跳針 去跳hip hop就好啦~~ 言盡於此 跟你討論法律問題有失我的XX 不再回沒營養的文章 ※ 引述《thinkstraw (一直微笑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hoboks (stop號:)》之銘言: : : 你嘛幫幫忙 : : 18條I是不作為請求權 : : 18條II才是慰輔金請求以法律規定者為限 : : 我在講第一項你在講第二項 : : 請問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嗎? : 民法第18條 : 人格權受侵害時,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;有受侵害之虞時,得請求防止 : 之。 : 前項情形,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,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。 : 妳去漫畫店租書,留資料叫人格權侵害得話 : 那麼各家醫院的病例,妳是不是病好了要跟醫生說刪掉病例 : 學校畢業了是不是要叫學校刪除你的學籍資料 : 有問題的是你 : 瞎掰內容還強辯 : 有本事妳就叫所有人漫畫歸還了 : 都把登記資料給刪除 : : 可否告知你到底在哪裡服公職的 : : 你長官為什麼不好好管管你? : : 又 有請求權基礎就一定保證告的贏嗎? : 我告妳是告贏的,醫生兼律師? : 讓我想起了那個謊稱合信眼科診所驗光師,代醫師執行業務的房東 : 反正都已經緩執行了,還在緩執行期間犯罪 : 想要立刻坐牢就繼續毀謗、造謠 : : 有哪個律師包贏的啊 : : 有包贏的你不會去找他 那你就可以要何信醫師登報道歉啦 : : 整天耗在板上亂版幹麻 給你錢快去告XD : : 另外我是醫學系的 : : 法律是自修來的 這樣你滿意嗎? : : 快發傳票給我喔 我等著你 : 妳等檢察官寄給你吧, : 我可沒跟你說笑話 : : 我好期待上法庭 看看你真面目是誰 -- 作者 yahooc (卡卡獸傳說) 看板 ask 標題 [請問]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
eggimage:= =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..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..10/26 08:05
WhatCanIDo:樓上..然後呢@@10/26 08:07
eggimage: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..10/26 08:08
joy830:XD10/26 08:35
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93.12.81 ※ 編輯: hoboks 來自: 123.193.12.81 (04/09 23:43)
thinkstraw:是你們鬧夠了吧,同樣內容不同ID,是你們針對ID攻擊 04/10 00:30
hoboks:誰跟你同樣內容 我的文章都是獨一無二的好嗎? 科科 04/10 00:35
windfly00:學妳專噓別人得文章鬧版話語...廢文 05/15 05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