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/12我在我的無名放上了自己拍的有趣影片,也把連結放上ptt某版,4/15記者來信詢問那
個地方是否還有我拍的那個狀況,他想去採訪,我回信說我不知道,請他們去看看...
結果今天看某台新聞,他們自稱"獨家新聞",新聞一開頭的畫面就是我拍的影片(他們只是
把我的影片翻正跟消背景音而已,整個畫面滿滿的那種,而不是翻拍),後來才是他們自
己採訪的影片,過程還有看到他們把我拍的影片放在手機(相機?)裡給路人看,並訪問
路人~~應該是他們去採訪時,我影片拍的狀況就沒有了,他們才這樣...
我今天就回信給那個記者說,我看到新聞很驚訝,因為他們並沒有經過我同意就這麼做~
我已爬文,他們這樣似乎已違反著作權法?我能怎麼做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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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網誌帳號絕對不是alwayssmile的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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