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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onnywang (退伍啦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[問題] 非告訴乃論罪為什麼檢查官會提起公訴? : 時間: Sat Apr 24 23:55:14 2010 : : 剛剛在翻閱一些判決記錄時,看到滿多案例是檢察官提起公訴 : 然後因為該罪是告訴乃論因此被法官判本件公訴不受理 : : 像是 http://0rz.tw/3SvIz 這個案子 : :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      96年度訴字第1052號 : : 主 文 : 本件公訴不受理。 : 理 由 : 一、公訴意旨詳如附件起訴書所載(起訴書所載「記錄」,均應 : 更正為「紀錄」)。檢察官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三百五十八 : 條、第三百五十九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無故取得他人 : 電磁紀錄罪嫌等語。 : 下略... : : 我的疑惑是,檢察官難道自己不知道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和第三 : 百五十九條是告訴乃論嗎?為什麼要提出公訴然後被法官打槍? 其實我不想說話太基歪,只是個性使然,原po你有把理由看完嗎?? 你下略的地方才是重點........ ----------------判決理由---------------------- 二、按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,又告訴經撤回者,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,而不受理之判決 ,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,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項 、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、第三百零七條分別定有明文。 三、查被告甲○○所涉前述妨害電腦使用罪嫌,起訴書認係犯刑 法第三百五十八條、第三百五十九條之罪,依同法第三百六 十三條規定,須告訴乃論。茲據告訴人御盛旅行社股份有限 公司、丙○○具狀撤回告訴,此有「刑事撤回告訴狀」在卷 足稽,依上開說明,爰不經言詞辯論,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 決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因為告訴人之前已為自訴,後又撤回自訴,又再為告訴,此告訴因之前撤回自訴, 而喪失告訴權,為檢察官不查,告訴權為訴追條件,既無訴追條件存在, 當然為303不受理判決...... : : -- : 人口壓力,請交給保險套解決 :   不要交給戰爭、墮胎或疾病 : : -- 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: ◆ From: 60.199.248.181 : → ChrisBear:有可能先有告訴後被撤回 或是原犯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04/25 00:00 : → ChrisBear:後被法官認為可依刑訴300條變更罪名惟告訴乃論之罪 04/25 00:00 ^^^^^^^^^^^^^^^^^ 【請注意】 為變更法條必須是【前條】之情形才有適用。 又299是規定【有罪判決】。 我幫你國考多拿5分,該請吃飯了吧。 : → ChrisBear:而被害人並無提出告訴 04/25 00:00 : → ronnywang:可是看這個案例不像是當事人提出告訴,而像是 04/25 00:07 : → ronnywang:檢察官用兩條告訴乃論罪提出公訴 04/25 00:07 : → ronnywang:看下面的檢察官起訴書他拿的兩條罪就是358,359告訴乃論 04/25 00:08 : → Rhadamanthuz:建議你明天去書店找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書研究一下. 04/25 00:11 : → ronnywang:喔,我懂了,我對名詞誤解了,以為提出告訴後就不是公訴 04/25 00:17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0.209.194
ronnywang:sorry.. 我剛剛看到了 04/25 00:48
ronnywang:因為我一直搞錯了公訴的定義,所以才誤以為這案子沒告訴 04/25 00:50
ronnywang:非常感謝您的耐心回答 04/25 00:50
ctbird:XDDDDDDDDDDDDDDDDDDDD 04/25 01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