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eggimage:= =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..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..10/26 08:05
推 WhatCanIDo:樓上..然後呢@@10/26 08:07
推 eggimage: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..10/26 08:08
推 joy830:XD10/26 08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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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137.8.79
→ depravity:我比較好奇的是dell有沒本事讓比較不專業的告訴方CASE 05/06 14:25
→ depravity:早點結束 好拿來對抗專業的 XD 05/06 14:25
→ hoboks:我看高雄小訴團的原告主張 該提的爭點都有提到了 05/06 14:29
→ hoboks:也有13人參與訴訟 來頭不小的感覺 05/06 14:31
推 depravity:我沒說她不好 是說DELL能不能主導完成的順序 05/06 14:52
→ hoboks::) 05/06 17:50
→ newrulin:個人認為要【付款】才認要約,這種認定似乎違反民法精神 05/06 23:03
→ newrulin:付款已經是367【契約履行】的階段,怎會是要約呢?? 05/06 23:04
→ hoboks:樓上謝謝支持 小弟也無法接受這種說法 05/07 05:24
→ hoboks:我們以前實驗室的電腦也都用戴爾的 說實話戴爾的保固做得 05/07 05:26
→ hoboks:很不錯 05/07 05:26
→ hoboks:唯獨這次的爭議被法官解成這樣難讓人理解 要讓戴爾脫身方法 05/07 05:27
→ hoboks:還有 何必一定要選把給付價金解釋成要約? 希望我的法官 05/07 05:27
→ hoboks:能靜下心來好好聽小弟的苦勸 科科 05/07 05:27
→ hoboks:是戴爾案的後續 可是我是新訴 林呈喬法官那案子我沒參與 05/07 07:36
→ Eventis:現物要約也是要約啊,跑到這裡來爭不到東西,該死的還是前面 05/07 10:25
→ Eventis:那個被解釋成要約之引誘的網路商務平台. 05/07 10:25
→ hoboks:網購平台被解為要約引誘也就算了 畢竟是要約or引誘都有人講 05/07 13:30
→ hoboks:在這個具體個案裡面 基本上戴爾沒阻止消費者付款耶 05/07 13:31
→ hoboks:目前我所看到的資料 只有定貨完的一封電子郵件指出 05/07 13:31
→ hoboks:等消費者付款後 戴爾才要出貨 要是沒看信的人怎麼辦? 05/07 13:32
→ hoboks:戴爾這招行得通的話 我也要來做網拍 要求大家先付款給我 05/07 13:33
→ hoboks:付款只能當做下訂單的要約 科科 05/07 13:33
→ windfly00:學妳專推別人得文章話語...廢文 05/15 05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