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判例上曾經指出為一罪(但此判例不再援用) 林山田師指出 應視個案判斷是否侵害數法益 若是 則為想像競合 ※ 引述《bellachen100 (*Be Myself*)》之銘言: : 請問一下, : 在法律上如一狀誣告三人與誣告一人有何不同, : 在競合的問題上該如何論處呢? : 謝謝~ -- 作者 yahooc (卡卡獸傳說) 看板 ask 標題 [請問]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
eggimage:= =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..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..10/26 08:05
WhatCanIDo:樓上..然後呢@@10/26 08:07
eggimage: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..10/26 08:08
joy830:XD10/26 08:35
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93.12.81
bellachen100:謝謝~那請問如唯一狀誣告三人殺人,是否就算是指侵害 05/10 13:41
bellachen100:一法益而仍只算是一罪呢? 05/10 13:41
hoboks:個人比較支持林師的說法 不管是一狀或數狀 誣告多人通常來 05/10 13:51
hoboks:講皆是侵害數法益 05/10 13:51
ChrisBear:一狀誣告三人還是成立一個169 因為只侵害一個國家法益 05/10 17:01
ChrisBear:30上2606 05/10 17:06
awanderer:直接被害和間接被害的問題摟 05/10 21:00
windfly00:學妳專推別人得文章話語...廢文 05/15 05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