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※ 引述《ulycess (ulycess)》之銘言: : 我想我跟p大又是在雞同鴨講...... : : 我並不是從只能找尋價值相同之物 而去推說因為請求履行利益 : : 我回答你說 為何只能找尋價值相同之物 然後回答說是因為請求履行利益 : : 這邊的關係是 因為是請求的是履行利益(p) 所以只能尋找價值相同之物(q) : : 並不是從q去反推p 而是若p-->q 因為請求履行利益 所以只能尋求價值相同之物 : : 我會那樣回答你只是要說明我先前為什麼會得出q那結論是因為p(請求的是履行利益)來的 : : 所以 我想你有所誤解 : : 以上~~ : 我不是反對說請求履行利益 : 說實話,我舉雙手贊成的 : 只是我忽然發現p大好像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: 所以首先請p大先了解我問題內容的邏輯涵義,感謝 : 首先我的問題是 : 為什麼請求履行利益"一定"要尋找價值相同的東西 : 為什麼不可以賠償違約金 : 為什麼不可以乙去買品質好價值高的東西,自己補甲賠償金額之外的價差 15269篇我早就說過了 從債務人的義務面來說 債務人就只有賠到原契約債權人可享受到的標的物這程度的義務 在那篇中我就說過 :你高興想住比較棒的房子ok阿 自己補錢 這就不在履行利益範圍 在此援引h版友15297篇的推文
hoboks:我的下意識反應也是不能故意占人便宜 當然原則上要選差不多 05/12 12:43
hoboks:當然承租人有權故意去選擇更貴更豪華的標的 只是一旦這樣05/12 12:46
hoboks:做 故意去占人便宜的部分就不能請求出租人負擔05/12 12:46
: 而乙"一定"要尋找價值一樣的東西 我可沒說一定 我說"應該" 只能找尋價值相同之物之意的真意是 超出部分債務人不負責 但如果這樣造成你的誤解 我也只能遺憾 不過話說回來,其實我有注意到這樣的問題 為了怕被你邏輯特別好(有時這樣也不是好事 會因而吹毛求庛想太多)而誤解 所以我15269篇在說能應該要找尋價值相同之物時 才特別又從債務人的義務觀點說 "從債務人的義務面來說 債務人就只有賠到原契約債權人可享受到的標的物這程度的義務 在那篇中我就說過 :你高興想住比較棒的房子ok阿 自己補錢 這就不在履行利益範圍" 但老實說耗費版面在這問題上實在很沒意義 : 我畫圖給你看 : 原因 結果 : 乙去買品質好價值高的東西,自己補甲賠償金額之外的價差 : / : / : 請求履行利益/---甲賠償違約金 : \ : \ : \乙尋找價值一樣的東西,甲賠償價差 : 當然結果有很多種,我只舉出三種就好了 : 我們知道一個原因只會造成一種結果,所以請求履行利益不是走第1條 : 不然就是走第2,3條線,一定是一次走一條 : 不可能甲賠償違約金同時乙又尋找價值一樣的東西,甲賠償價差 : 我問題重點在於"一定" : 為什麼原因結果只能走第3條線 : 不能走第1條或第2條線 : 就好像我因為我從台北出發,最後我到台中來講 : 我可以搭飛機,高鐵,客運 : 台北 台中 : 搭飛機到台中清泉崗機場 : / : / : 台北出發/---搭高鐵到台中高鐵站 : \ : \ : 搭客運到台中朝馬 : 如果我要從台北到台中 : 為什麼我"一定"要搭客運到台中朝馬 : 我不可以搭高鐵到台中高鐵站 : 我認為P大的邏輯錯誤是 : 因為q的原因是p : 所以p的結果一定是q : 用另外一種說法就是 : 因p則q : 則q一定是結果 : 正確的邏輯觀念是 : 因為q的原因是p : 所以p的結果一部分是q,除非特殊情形不然q不能代表全部結果 : 因p則q : q是一部分的結果,不能代表全部的結果 : 我的問題就是 : 為什麼q可以代表全部的結果,那特殊情形是什麼 : 如果q可以代表全部的結果,沒特殊情形的話,就只有一種可能性,就是p=q : 換句話說,請求履行利益和乙尋找價值一樣的東西,甲賠償價差有相當因果關係 : 我就是無法了解為什麼這兩個事情之間會有相當因果關係 : 可能我思考太過跳躍使p大無法理解我的問題 : 所以對我的問題一直有錯誤的理解 : 其實我的問題蠻單純的 : 1,為什麼請求履行利益和乙尋找價值一樣的東西,甲賠償價差有相當因果關係 : 2,如果兩者沒有相當因果關係,是什麼特殊情形造成這兩件事情有相當因果關係 : 特殊情形包含法律規定,現實判例,法律座談或者學說等等 前引h版友的推文我想應該就言簡意賅的回答了這個問題了 從沒人說 承租人就只能尋找價值相同之物 就算有 也是行文方便 不是那個意思 有時候大概大家知道意思就好 念數學到走火入魔玩這種文字遊戲沒什麼意思 大家在看的時候 會有人覺得說那個意思是 :住比較貴,差價自己補錢 這樣不行嗎 我想應該不至於吧 集中問題在有意義的問題比如先前說的損益相抵..等 比起在這邊就這個只是 "文字意義"的理解認知問題(而且一般人應該可以知道該文字真意) 而浪費版面我想會比較好 話說回來 營業利益的部分呢 為何要營業權受侵害才可請求 回答這個我想比較有意義點~~ : 如果真的是我思考太過跳躍的話 : 先向p大說聲對不起orz : 其他對p大不敬的文章也會自d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※ 編輯: panda101 來自: 114.42.94.14 (05/12 16:39)
ulycess:如果我沒弄錯,法律上面的"應"只是客氣用法,講的就是一定 05/13 08:30
ulycess:要這樣做的意思,如果p大說履行利益"得"買相同的車的話, 05/13 08:31
ulycess:那我當然就不會有上篇的疑問orz 05/13 08:31
ulycess:我沒記錯的話,p大當初是講履行利益"應"買相同價值的東西 05/13 08:32
panda101:ㄜ,所以語意上你覺得該怎麼表達比較好? 為了怕你誤會,不 05/13 08:56
panda101:是已經在15269篇也補充說明了嗎,不至於會誤解吧? 05/13 08:56
panda101:15268篇第一段就有~ 05/13 08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