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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hoho89 (hoho)》之銘言: : 當初在新竹羅蘭索看了sofa,金額69800,付訂金2萬多(店員說最少要付的金額), : 顏色未訂,最後不買了,訂金卻全額拿不回來(想說拿部分也可以), : 但店員卻說訂金不退且訂金保留一年, : 至今去看了2,3次盡力找需要的東西,但都沒有符合需求, : 每次去看態度和付訂前全然不同,完全不理我了>< : (他們家的沙發是款式,顏色確定後才會下單且需等2個月左右,等於是訂做) : 打電話詢問消基會(這只有台北才有嗎), : 說東西未訂,訂金過高,但希望我們先雙方談看看 : 我不是專家,我知道衝動付訂是我的錯(當時只想把金額訂下來),說話技巧也不好 : 所以希望有專家,或遇到過的人教我如何處理,至少可以取回一部分 : 不然我不知道1年過了是不是錢全沒了2萬4都快1個月的薪水了><.. : 謝謝 感激 !! 不懂,什麼叫訂金不退,訂金保留一年?? 是指說你可以在一年內去買其他東西,用原沙發的訂金來當成購買其他商品的訂金?? 好吧 回過頭我直說了 這件事你可能比較站不住腳 一般訂金是雙方合意之後,付的若干貨款,保障雙方的權益 1.生產者的保障 避免消費者委託生產者訂製商品之後,任意退訂,造成生產者損失 (1)例如量身訂做的戒指 、衣服等,若消費者不買了,生產者可能也要承擔 商品賣不出去的風險,而本來這風險他是不必承擔的。 (2)例如特殊進貨的商品 為了特定消費者的需求,他必須特別去進貨某商品,當然要付出一些成本 如果消費者不買了,這損失要他吃下也不合理。 2.消費者的保障 以合約約束買賣雙方,例如生產者為甲消費者訂製了一張桌子,售價5000,乙消 費者看了很喜歡,要用7000去買,這可以約束甲不可以將桌子就賣給乙。 而且需要訂製的商品,工廠憑什麼幫店家製作,因為店家也是要付錢給工廠,所以向 消費者收取訂金本就合理,不然店家那來的錢付工廠?而既然訂製了,你要取回訂金 不也逼著店家跟工廠講,不要做了,我要違約?? 不要以為賣不出去是店家自己的問題,訂製的商品是消費者要求的,風險不應讓店家承擔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