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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henry720303 ( 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[問題] 幫別人錄電視節目片段收工本費是否違反著作權法? : 時間: Thu Jun 10 19:05:13 2010 : : 如果A版友請我幫他錄製某節目 : 比方說大學生了沒 : 因為A版友是當集來賓 : 而向A版友收取工錢 : 這樣是否違反著作權? : 詳細條文為何? : : -- : → enterpirse:側錄電視並沒有違法,例如衛生署人員側錄違規藥品廣告 06/15 18:00 : → enterpirse:但本身的確是吃公家飯的公務人員,也有領薪吧 06/15 18:01 : → enterpirse:我想這麼看吧,電視節目在收視可以算一種無償的收視, 06/15 18:01 : → enterpirse:算了,我用回的 06/1 電視節目在放映時,可以是算是種無償的放映,其收益並非來自觀眾群,而是來自 廣告商。 你也不必付給電視台什麼費用,就可以看到節目。 (至於付給有線系統商的費用,似與電視台無關) 就像你買一台電視,跟租用線路一樣,跟電視台無關,因此,在側錄電視部份,並不會 對電視節目台本身造成什麼市場上的替代效果 反而是你側錄,還要花上1比1的時間。 但是原文書不同了 原文書並不是「無償」的放送,本身就是有價商品,你也是直接付錢買原文書,而印製 原文書本身會造成市場的替代效果,這種推論參考一下吧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