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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發生在朋友身上的事情 時間是昨天 某當舖找上門,來問我朋友借貸相關問題 可能朋友口氣有點差,他居然威脅我朋友 "他可以在不知會我的情況下把車子牽走" (有錄音) 當舖借據是2010.02.10 對方目前握有我朋友的 1. 行照(遺失很久,但因為最近才發現,所以一直沒去報遺失) 2 .身分證正本影印本 3 .不是我朋友的簽名字跡跟指紋蓋章(還有不是他爸的簽名字跡) 4. 基本資料(姓名、學校、科系、年級、連班級都有......) 我個人是覺得第三點可以打爆他們,因為指紋... 然後他們說當天是有人親自騎我朋友的車過去,他們才敢借人的 朋友的身分證沒有遺失,他們就一口咬定一定是我朋友, 我朋友請他們提出攝影機的影片,他們卻說他們沒有裝! 我朋友說: "" 叫了警察,警察也說他們沒辦法,對方握有我這麼多個資,樣樣都顯示真的是我去借的, 當舖的人還說去借得人長得跟我差不多,沒裝攝影機還講出這麼沒良心的鬼話。 所以最後警察就要他們按照程序走,法院見。 警察也直接要他們去告我(當我面前講真的是好幾刀刺中我的心 |||) "" 請問這樣他有任何勝算嗎,靠指紋跟簽名,目前的他該做什麼? 他覺得他好像一隻待宰的羔羊,他只是個學生... 敬請板上各先進多給予指教與批評 期望能有一絲希望、佳音出現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0.31.99
depravity:警察說的沒錯啊 不要她們走法律途徑難道要她們私下來?? 07/13 05:17
depravity:妳們要爭執的有契約真偽 單憑行照可否成立質權 07/13 05:22
depravity:這是法院的業務不是警察的啊 @@" 07/13 05:22
depravity:另借款免留車通常除了借據還會簽一些別的法律文件以避免 07/13 05:31
depravity:關於車子的"權利"問題 這家當鋪沒有要求簽?? 07/13 05:32
ericdm1105:我朋友他"根本"沒有去借錢阿... 07/13 06:59
dwmcharlie:所以要上法院去舉證不是你朋友去借錢啊! 07/13 08:27
dwmcharlie:上法院又不代表你朋友真有借錢,別排斥上法院 07/13 08:29
dwmcharlie:法院是舉證的地方,煩請把證據準備好。 07/13 08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