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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廉政署,我也有意見。 廉政署設立的目的為何?? 設於行政院法務部下之廉政署,其目的是否與監察權重疊?? 又或者與原本各機關內部之政風單位重疊?? 是否有用行政權去侵犯原本憲法明文之監察權之虞?? -----題外----- 為什麼廉政署給我看來好像是【錦衣衛】的感覺。 有一點我很好奇,難道何智輝案的法官檢察官所屬的高院地檢都沒有政風單位嗎?? 政風單位都沒有失職?? 家裡很亂不考慮把他打掃,直接把垃圾丟出去,還打算蓋個新房間,再慢慢清垃圾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58.95.55
rs2:換個職稱 做一樣的事 有業績沒業績 有關係嗎 07/21 21:39
此外,如果要設這麼神通廣大的單位,是否需要組織法?? ※ 編輯: newrulin 來自: 61.58.95.38 (07/21 23:14)
fanku:政風單位沒有司法調查權,查不動法官檢察官~ 07/22 19:16
wkz:政風只能將搜集到資料轉給調查局偵辦,所以才被說成無牙老虎 07/22 19:19
個人認為還是要回歸監察權,否則修憲(不是增修條文),把監察權給拔了。 另外,個人認為,增修條文把憲法搞的很一文不值,很像更新檔或是補丁之類的...
atzkgb:需要組織法 組織法跟預算都還沒出來 07/23 00:39
所以依竊都是講爽的,更何況人員編制等等都沒譜。 ※ 編輯: newrulin 來自: 61.58.95.219 (07/23 11:1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