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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我朋友遭受網路愛情騙子的荼毒 那名愛情騙子已有婚姻且有小孩 竟然還騙我朋友說他未婚... 進而交往... 我在網路上查了一些資料 如果愛情騙子沒有騙財騙色的行為..似乎沒有罪責? 因為他們好像還沒有性行為 該騙子也沒有騙財 該騙子可能只是想要玩這種騙來騙去的遊戲? 又或者是提前被我抓包了..所以根本來不及有騙財騙色之行為 請問這種情形.該如何向該騙子討回公道 請各位大哥..救救我朋友 他如果不能對該名騙子討回公道...他會很難過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25.181.138
phantomli:傷心難過無請求權基礎。刑法詐欺只針對財產犯罪,無法包 07/26 14:20
jsports1:公道自在人心 如何討回? 07/26 14:20
phantomli:括感情損失。心有不甘、人之常情,但訴諸法律,仍請依法 07/26 14:22
phantomli:論法~(給你朋友拍拍~) 07/26 14:23
yoyogo89:那麼民事責任呢..例如傷害人格權?或是xx權? 07/26 14:25
Erosin:有道德上瑕疵,但沒有法律上瑕疵。 認命吧(攤) 07/26 14:29
yoyogo89:那麼我要在網路上公佈他惡行.一切屬實.這種行為有無罪責? 07/26 14:30
yitto:誹謗罪 涉及私德 縱然為真 也要罰 07/26 14:38
yoyogo89:那麼.私德公益.如何判定.他在網路上還有冒稱公務員 07/26 14:40
yoyogo89:為他人解題的行為..如果要攻擊這點的話呢 07/26 14:41
jsports1:大哉問 短短二行的問題 回答可能要寫個20頁 07/26 15:06
yoyogo89:好的..那麼我不需要推論過程..我只需要結論 07/26 15:08
carthur:比較能想到的…就是由其他有實際受害的人出面… 07/26 15:08
yoyogo89:其他受害人不好找.我現在的想法是.以人格權受有損害 07/26 15:10
yoyogo89:請求損害賠償..各位認為行的通嗎 07/26 15:10
carthur:我認為行不通,因為人格權的損害必須要「情節重大」… 07/26 15:12
atzkgb:有性關係的話 你朋友還很危險 07/28 23:51
atzkgb:這個東西法律也要管 就太寬了吧 07/28 23:51
atzkgb:什麼公道...告訴他原配就是公道 07/28 23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