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akuraQueen (*妃*)
看板LAW
標題[刑事] 前男友要告毀謗..
時間Fri Aug 27 05:39:42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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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akuraQueen (*妃*) 看板: PttLifeLaw
標題: [刑事] 前男友要告毀謗..
時間: Fri Aug 27 05:06:22 2010
事實經過:
我在前一個禮拜跟男朋友分手 結果分手之後
我從他朋友們(同事們)的口中 聽到他很多過去的事
說他過去都劈腿 說他亂搞學生...還說他私生活很亂 很多很多
後來我思緒很亂 因為這個都是我聽來的 我想我去證實這些過去的事也沒有意義
我就在我的批兔個板上寫下了一篇文章 就是講他過去的事情讓我很震驚
跟一個孽障很深的人在一起 浪費時間 並說這段感情真是一場荒唐
並且要一個朋友去注意他其中一個學生
因為他正在和她搞曖昧(這也是我聽他朋友們說的)
我只是很單純地不希望有女生再受到傷害
之後前男友看到這篇文章 馬上傳簡訊來給我叫我把他刪掉
他說我現在是在聽信謠言毀謗他 之後我就把他給刪除了
可是現在前男友卻跟他同事們說他有備分 他要抓出那個人是誰跟我說這些的
並且訴訟 因為他說有學生看到我在批兔上的文章 就好像不來上課了
他說我這樣在網路上宣揚已經影響到他的聲譽了
這也都是我聽到的
問題:
1.我在批兔上並沒有指名道姓是他 頂多就只有說綽號 這樣他可以提告嗎?
2.我也沒有在批兔上寫老師們的名字 只有寫"老師們" 但他就會聯想到他們
說實在話事實也是他們講的啦..... 這樣他還可以告老師們嗎????
3.我也沒有毀謗他 我都是寫事實 我只是把我看到的聽到的
然後一些情緒抒發在我的個板上 平時我的個版就沒有什麼人會去看 根本不算到處宣揚
這樣也可以告嗎?
4.今天跟他同事們討論過 他同事們就說他們說的也都是實話
而且還有當事人可以作證人(他前女友之類的 只是要找出來場面就真的很難看)
不過那都是過去的事了 他如果不承認呢?
因為我們沒有有利的證據 他有備份我的文章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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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219.69.66.172
→ iscu:1.特定人群知道是在說誰就夠了 08/27 05:13
→ iscu:光是說他是爛人就可以告了 其他更不用說了 08/27 05:15
→ iscu:即使是事實 但牽涉到私德或與公共利益無關就有可能違法了 08/27 05:18
→ SakuraQueen:我也忘了我有沒有寫爛人 只是寫下他種種過去的惡行 08/27 05:22
→ SakuraQueen:牽扯到私德是什麼意思? 08/27 05:23
※ 編輯: SakuraQueen 來自: 219.69.66.172 (08/27 05:3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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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dosita:司訓所受訓,同事實同構成要件,要寫出有罪及無罪的判決書. 08/27 06:47
→ dosita:在沒法官判決說再多都不一定... 08/27 06:48
→ hoboks:昨天我跟補習班同學在聊天 也有人強力支持爆料劈腿不屬私德 08/27 10:45
→ hoboks:如果你遇到這種法官就爽到了 08/27 10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