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kaufmann (Kaufmann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警察破門抓房客 門撞壞了 誰該負責修呢
時間Sun Sep 5 23:36:10 2010
是這樣的
有朋友房子租人
昨天得知
房客是煙毒犯
昨晚警察破門而入,抓了吸毒的房客
大門被撞壞了
Q1
請問這門是該誰負責修呢?
房東 房客或警察?
Q2
光房客吸毒犯法這條
房東有權利請房客搬走嗎?
感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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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77.0.78.13
噓 Beijingman:1:反正不是條子賠 2可以 09/06 00:14
→ rhchao:樓上不必噓那麼快,要是警察逮捕時不需用到破門這種程度的 09/06 09:32
→ rhchao:強制行為,卻因重大過失而毀損此"第三人"之財產,警察恐難 09/06 09:34
→ rhchao:卸責 09/06 09:34
推 phantomli:r大用「侵權行為」字眼,會比「毀損」貼切喔~^^* 09/06 10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