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tamago888 (婷婷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這樣的簡訊覺得被恐嚇到了
時間Sat Sep 11 12:57:15 2010
大大好,我們有位前室友因為網路沒去解約,
而造成了在我們還有使用以他名義所簽的網路之情況下,
所產生了七月和八月的網路費(網路合約到今年六月)。
這位室友六月中之後就沒跟我們住了,但他也沒去辦解約,
最近他的戶籍地收到七、八月的帳單,也有告知我們了,
之後就傳了封簡訊給我跟另一個室友。
內容如下:
使用者付費,七八月網路是誰在使用自己心知肚明,
兩個月的費用1719元,請在9月15號前給我
請當個有品德的人,你們做了什麼事自己知道,也不需要上網張揚
若再不理會也不把費用給我,只好找別人來處理了
話就說到這為此,也沒什麼撕不撕破臉了,請做個敢做敢當的人。
以上是簡訊內容。
問題來了,我們都並沒有上網去張揚什麼,也沒有不理會他。
最後一句的"請做個敢做敢當的人"我實在不懂,然後我就用即時通密他,
傳了這句:"我並沒有向誰否認什麼,敢做敢當不懂什麼意思"
他就回我"也沒有特別明指什麼,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"
所以他這樣是無中生有嗎?
還有一句是"只好找別人來處理了"
這句話給我感覺是恐嚇,
請問在法律方面會成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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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4.38.102.16
→ scott2009:個人認為她可能要找檢察官或員警處理 09/11 13:02
→ tamago888:所以會成立嗎? 09/11 13:10
→ bsfskuld:當然不會,循司法途徑處理都構成恐嚇那還得了 09/11 13:15
→ tamago888:謝謝,了解了!經過此事也更了解他的為人^^ 09/11 13:20
→ raybaby01:使用者付費ㄚ..你們有說不付嗎? 09/11 19:05
→ tamago888:我們不可能不付,也沒有說不付。更何況才一千塊, 09/11 19:18
→ tamago888:怎麼可能會笨到為了這一千塊搞得自己麻煩 09/11 19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