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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的老公外遇(但未掌握有力的證據,目前外遇對象已住進男方家裡) 所以朋友和她老公分居了並打算要離婚 但是男方遲遲不肯簽離婚協議書 現在朋友(女方)又交了男朋友 想請問一下 這樣是不是也犯了法呢? 聽朋友說她的老公想反咬她一口 去汽車旅館把她和她男朋友留下的 保險套盒子,泡澡水和床單拿走了 朋友想知道這些能不能成為有力的證據 另外,想問一下有沒有找到免費律師的管道 因為朋友說她老公要告她 可是她沒有錢請律師.. 對台灣的法律和資源不是很清楚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了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7.188.79
fishinglove:如果不能PO這裡我會自己刪除喔 謝謝@@" 09/16 00:15
precia:未離婚交男朋友不是犯罪 但與男友發生性行為就成立通姦了 09/16 01:24
bsfskuld:朋友的老公問題比較大吧,外遇對象都同居了。請鄰居做證 09/16 09:40
bsfskuld:應該可以訴請離婚。 09/16 09:40
fishinglove:我就是他的鄰居@@" 訴請離婚需要請律師嗎? 09/16 11:00
fishinglove:因為男方家很有錢 朋友一直擔心他們的律師太厲害= =" 09/16 11:01
Augusta:律師再厲害也沒法顛倒是非......可以問問看法律扶助基金會 09/16 12:27
sephiroth913:那你就好好當SPY蒐證,當個好證人:) 09/16 12:33
leochang:有證據才厲害 09/16 20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