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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一場民事訴訟官司 我是原告 11/15就要開庭 但11/9號才收到被告的民事答辯狀 由於被告答辯狀中的內容根本都是亂寫一通 我手上也有當時的對話錄音當證據 請問如果要駁斥被告的指控的話 是要寫陳訴狀、辯論狀、告訴理由狀還是其他書狀? 由於時間的關係 到時應是開庭時直接連同證據呈給法官看 請問各位該提出哪一種書狀捍衛自己的權益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8.114.133.67
scott2009:準備書狀(續) 11/13 21:35
scott2009:另外如果太慢收到,可以當庭跟法官表示是否請對造能夠早 11/13 21:36
scott2009:一點將書狀寄出,不然沒有辦法做好充分準備,會浪費庭期 11/13 21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