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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父親今年三月與同事打架 我父親單方面說法是對方主動挑釁.回罵髒話之後才開始打架 雙方掛彩後我父親有去醫院拿驗傷單 不過因為是同事糾紛,所以就沒報警(主管已知此事) 結果現在11月收到傳票要傳我父親 上面寫著傷害告訴 原本以為沒事了才沒去備案 結果連什麼調解都沒有就直接收到傳單? 感覺被擺了一道 想請問這種狀況下是不是我父親的立場很不妙 因為當初沒有備案,而且也沒有證人 再請問被告後若有和解,會留下案底嗎? (怕影響考績) 還是可以反控對方傷害或誣告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0.251.147.178
ulycess: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,須6個月內提告,3-11月已經過8個月了 11/17 18:46
ulycess:如果是9月提告,傳單11月才來也太慢了,搞不好你父親是最 11/17 18:47
ulycess:進又打了別人...... 11/17 18:48
dakook:耶? 所以提告程序不會那麼慢嗎? 11/17 19:39
hoboks:這種提告方法感覺就是故意的 在快到六個月先提告 對方 11/17 22:37
hoboks:措手不及 無法提告 只能挨打了 11/17 22:37
depravity:有打架事實不管就算最後無罪也不會構成誣告 11/18 00:18
depravity:若和解卻能告誣告那誰敢和解 法律挖坑給人跳?? 11/18 00:19
dakook:那請問這種狀況下會不會對我方很不利? 因為先被告了=..= 11/18 06:21
john0227:超不利吧 對方已提告 原po老爸提告的時限已過就不能告了 11/19 11:46
john0227:另外肯定不會成立誣告 誣告是被捏造或變造事實所提告 11/19 11:47
john0227:原po也說主管知道這件事 所以這件事是真實存在不是捏造的 11/19 11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