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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值班的時候看到1201的聯合報 頭版是有關兩蔣日記繼承權的問題 記者直接在頭版的附標寫上"共同公有",目的應該是表明繼承的共有型態 不過當我看到的時候愣了一下 印象中共有不是只有"共同共有"及"公同共有"兩種, 且繼承應該是屬於公同共有不是嗎? 特別去翻了一下法典,還好我沒記錯.... 當我再看報紙一眼的時候,斗大的共同公有還加上了上下引號 著實令人感到諷刺.... 人民的法學素養可以靠教育一點一滴的累積 但媒體是民眾接受資訊最常用的管道,同樣負有教育民眾的社會責任 這樣的新聞品質會不會太過不負責任了一點 雖然大家常說跟記者認真你就輸了 只是有時候真的氣不過,敬業一點好嗎? 小小發洩一下,還請大家見諒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03.71.2.194
RobertAlexy:習慣就好 12/05 17:01
depravity:報紙不是只有日期是可靠的?? 12/05 17:27
Yenfu35:回二樓,至少總統行程是真的、氣象預報可參考。(無誤) 12/05 20:03
depravity:氣象報告?? 我以為那是誤差最大的 XDD 12/05 2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