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cott2009 (紅土惠安落水沉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先人遺骨共同共有之問題
時間Fri Jan 28 15:39:53 2011
祖先遺骨最近被移動至另地埋葬
沒有經過家族會議溝通
是否為侵權問題或者是有刑事上的問題
請各位法界大德賜下見解
感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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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萬別買沉香
除非分得清楚一斤50元黑沉香跟一斤2000元的黑沉香差別
一個是天龍國愛國貨 一個是天然沉木製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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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2.118.49.215
→ winterrain:實務上認為遷葬是不會成立挖掘墳墓等相關犯罪的 01/28 16:06
→ winterrain:又依民法828IIl準用820I規定 原則上經過公同共有人(繼 01/28 16:07
→ winterrain:承人)過半數同意是有權遷葬 反之構成侵權行為 01/28 16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