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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上政府行政單位發布的公告都明確印出 "公告" "oo字ooo文" 等等 網際網路出現後 政府單位的網站有一些 FAQ 這些算是政府公告嗎? 它們的法律效力相當於政府行政命令還是什麼? 那政府單位網頁的其他 內容的法律位階又是如何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9.227.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