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enterpirse (小嘉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夫妻是否能搭檔選正、副總統
時間Tue Feb 15 21:05:38 2011
※ 引述《formosaben (奇異果)》之銘言:
: 問題一:不知憲法或法律上,對於夫妻能否擔任正、副總統之職位,有無規範?!
: 我的意思是:兩個人在同一屆中,一個當總統、一個當副總統。
: 問題二:總統之職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國外有沒有類似體制,而且連當兩屆後,隔了一屆
: 後,在下下一屆又出來選國家元首,而且又當選的例子?!
: 問題三:正、副總統當選且又連任一次後,能否正、副總統兩個人互換身分,原來的副總
: 統改以總統身分,原來的總統改以副總統的身分來參選?!
: 這些問題在臺灣都沒發生過,不知道國外有沒有例?
: 問的題目有點怪(沒意義?!太鑽牛角尖?!),但還是很想知道,感恩!
一、印象中沒有規定夫妻不能搭擋競選總統、副總統。
二、以美國為例,原本美國憲法並未規定總統只能連任,故羅斯福還連三任,後來有修正
案出現。
以台灣為例,「連選得連任一次」,因此中華民國總統如果某甲當選第11任總統,
四年後連選,又當選第12任總統,第13任任期不可以再參選,但第14任任期某甲可
以再選,第15任當然也可以,第16任不行,以此類推。
印象中在美國沒有過連選兩任,空一任再出來選的例子;但有選一任,第二任落選
第三任當選的例子。
三、目前還沒有遇過
例如甲乙搭擋選第一任總統,第二任總統應該可以用乙甲的搭檔,如果想再用甲乙的
順序搭檔第三任,恐怕不行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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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210.240.244.111
推 T50:普丁算嗎。我不清楚俄國,但他跟自己的總理(副手?)換 02/17 01:36
→ depravity:她是 跟蔣經國一樣做哪個位子就是哪種制度吧 XD 02/17 09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