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mary413 (放手會比較好過...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警示帳戶
時間Sun Mar 6 00:42:18 2011
我前年有被我男友因為要應徵司機須要帳戶轉薪資
結果將我的帳戶及金融卡給詐騙集團
後來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
現在判決結果下來,我是證人身份
我男友被判緩刑,也跟被害人協調好還一半的費用
也還清了
那我的帳戶是否可以解除警示帳戶嗎???
請問各位大大們,我該怎麼做,才可以讓我的帳戶可以使用呢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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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61.231.236.188
推 eric61420:帶證件跟判決書去警察局辦解除警示帳戶呀 03/06 00:45
→ Obasun:警察局都有專責單位解除警示帳戶,請先打個電話問一下。 03/06 07:15
推 shadowen:幫補:是分局偵查隊(舊稱刑事組) 03/07 19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