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hoboks:第二個問題是電影 告白 04/04 14:43
→ hoboks:撲馬有解過這個問題 一開始共同正犯有做出逾越的行為 04/04 14:44
→ hoboks:乙嗣後要討論錯誤 扔入海中會構成過失致死(主觀上無故意) 04/04 14:45
→ hoboks:有故意的犯行是毀損屍體未遂 04/04 14:46
→ hoboks:因為毀損屍體未遂是客體不能 所以還要再討論不能未遂 04/04 14:47
→ hoboks:結論是不成立不能未遂 04/04 14:47
→ fy9:那所謂的共同正犯逾越 這部分應該如何評價呢?? 04/04 14:55
→ fy9:是殺人未遂的共同正犯 還是傷害的共同正犯呢 不是很了解 04/04 14:57
→ fy9:所以 扔丁入海 是過失致死跟 毀損屍體未遂 作想像競合? 04/04 14:59
推 hoboks:一開始逾越的解法 丙是殺人故意 乙是重傷故意 04/04 15:07
→ hoboks:殺人-重傷多出來的 就是丙的逾越 04/04 15:07
推 hoboks:乙只能評價為重傷共同正犯 逾越的部分不能扣他帽子 不公平 04/04 15:09
→ fy9:恩 這樣講就比較了解一點了 不知道ho大對第一題有什麼看法 04/04 16:58
→ fy9:因為我覺得第一題怎麼算都怪怪的 先行謝過了!! 04/04 16:59
推 hoboks:第一題你直接就下一個殺人未遂的結論未必精準 04/04 17:13
→ hoboks:你可以看一下神豬案的起訴書 檢察官是論一個殺人既遂+ 04/04 17:13
→ hoboks:殺人未遂 04/04 17:13
→ hoboks:若台下那位倒楣鬼沒掛 神豬也沒掛 那依檢座邏輯就會是兩個 04/04 17:14
→ hoboks:殺人未遂 04/04 17:14
推 hoboks:推文第一行有雷 看完請忘記 04/04 17:16
推 rhchao:第一題,假設有n個人,第一種情形成立n個殺人未遂(前提是手 04/04 17:28
→ rhchao:榴彈威力夠殺死這些人),再想像競合,論以一個殺人未遂 04/04 17:29
→ rhchao:第二種情形,假設死了x個人,那就是成立x個殺人既遂+(n-x) 04/04 17:30
→ rhchao:個殺人未遂,分別想像競合為一個既遂一個未遂,再競合為一 04/04 17:31
→ rhchao:個既遂 04/04 17:31
→ fy9:所以 如果炸彈炸死了五個人 也只能論一個殺人既遂?應該不會吧 04/04 17:39
→ fy9:因為如果是這樣 神豬案的起訴書 就有很大的問題 因為只有一槍? 04/04 17:45
推 JackeyChen:靠 被雷捏到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才怪 04/04 17:58
推 zimt:有關第二題 重傷可以把輕傷吸收掉 殺人是否可以吸收重傷? 04/04 21:34
→ zimt:如果可以的話 丙應該只論一個殺人未遂 (小小一點愚見 04/04 21:37
推 rhchao:神豬案「最後」想像競合的結果不就是從一重(殺人既遂)? 04/05 15:32
→ rhchao:成立幾罪跟如何處斷請分開看 04/05 15:33